陕西省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陕西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出《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文件。
文件从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与开放发展、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与保障机制等八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七条具体措施,要求各市(区)、县(市、区)建立完善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协调推进作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文件特别指出:本措施实施情况将作为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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