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主要思路、目标和措施,并对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其中提出,加强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加强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健康扶贫实现了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为健康乡村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对此,《实施方案》围绕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提升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健全完善脱贫地区健康危险因素控制长效机制提出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配备中医医师,加强脱贫地区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三级医院继续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以驻点帮扶为主,向县级医院派驻管理人员和学科带头人不少于5人(中医院不少于3人),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远程帮扶为辅,注重提升远程医疗服务利用效率。
在加强组织实施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分工,要求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中医药系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和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建设。
《实施方案》还提出,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脱贫地区实际,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
(据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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