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公元1368~1644年)的中医医案已进入全面发展,相对成熟的阶段。医案专著的大量涌现、医案类书的编著出版,以及医案撰写格式的研究,是这一时期中医医案走向成熟的三个主要标志。
一、 医案专著的大量涌现
明代是中医医案著作相对繁荣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医家,已经普遍认识到医案在总结临床经验、提高诊疗效果、传承中医学术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编著医案类著作的热情空前高涨,医案专著大量涌现。其中比较著名的医案专著有汪机《石山医案》,薛己《薛氏医案》,秦昌遇《幼科医案》,孙一奎《孙文垣医案》,周之干《周慎斋医案》,王肯堂《王肯堂先生医案》,聂尚恒《奇效医述》,卢复《芷园臆草存案》,程嵢《程原仲医案》,缪希雍《缪仲醇先生医案》,胡慎柔《慎柔医案》,陆岳《陆氏三世医验》,肖京《伤寒门医案》及《杂病门医案》,易大艮《易氏医案》,倪士奇《两都医案》、金九渊《冲壑老人医案》,李士材《李中梓医案》,施沛《云起堂诊籍》,王纶《胎产医案》,程从周《程茂先医案》、王意庵《意庵医案》等近30种。
明代尚有大量的医案附于各科专著之中,诸如俞弁的《续医说》、缪希雍《先醒斋医学广笔记》、李士材《医宗必读》、李时珍《本草纲目》、胡慎柔《慎斋遗书》、《慎柔五书》、虞抟《医学正传》、汪机《外科理例》、赵献可《医贯》、邓苑《一草亭目科全书》、武之望《济阴纲目》等。《景岳全书》载医案30余则,充分反映出张氏审证求因、治病求本的辨证论治思想。《滇南本草》载案33例。每案均附于该味药物之后,以证实其疗效。杨继洲的《针灸大成》附医案33首,在中医理论和辨证施治的原则指导下,有的单用针灸,有的针药并用,对20多种病证的治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医案类书的编著出版
公元16世纪中叶(明嘉靖年间),新安医家江瓘及其子江应元、江应宿所编集的《名医类案》,是现存我国第一部医案类书。该书共十二卷,分二百零五门,载案2300余首,是对明以前中医医案的大汇编。该书的分类,是以病证为门,门下分列各有关医家所治属于该类病证的医案。每位医家类案前冠以该医通名,案后间列出处。如中风、虚风、伤寒、瘟疫、痹、疟、喘、中毒等门下,各按年代顺序选择有关医家验案分列。每一具体医案,并不出病证名。各病证相类的门,大致编为一卷。如第一卷主要为伤寒、瘟疫病;二、六卷为内伤杂病;七卷为五官皮肤病;八卷为肛肠、血证;九、十卷为外科疮疡病;十一卷为妇科,十二卷为小儿科。该书的编纂,实开我国医案类书编纂之先河,为后世医案著作的编纂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议此书“可为法式者,固十之八九,亦医家之法律矣。”但由于该书之编毕竟前无古人,因而选编和分类方面还存在不够精细准确等缺憾。如王海藏治秦二母病太阴案,初刻时误作许(叔微)案,后经清·沈烺重校时才得以纠正;该书24页一丈夫入水发热案,原在伤寒门,魏之琇考证此为朱丹溪病案,宜入湿门。又卷十二小儿中,将“异疟、汤火金疮、食忌、丹毒、中毒”五条列入,与全书体例不合等。
三、医案撰写格式的研究
明代已有人从理论方面对医案书写格式进行研究,并指出医案书写应规范化,标准化。其代表人物是韩懋、吴昆和喻嘉言。
在韩懋所著的《韩氏医通》中,韩氏认为医案要“望、闻、问、切、论、治六法必书”;而在《脉语》一书中,吴昆提出脉案格式八书,大要亦为望、闻、问、切在前,辨证论治随之,其末书医者姓名,以示负责。明崇桢16年(1643年)喻嘉言撰著《寓意草》一书,该书专列“与门人定议病式”一节,强调书写医案必须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医案中的一般项目,必须记录详尽,理法方药必须齐备。韩懋、吴昆、喻嘉言三家从理论上对医案及其书写格式所进行的研究,对医案规范化和科学性的提高,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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